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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技能大赛——四川省第二届新文艺行业技能竞赛”彩灯艺术设计师赛项竞赛通知
文章来源:四川文联  发布时间:2025-11-17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文化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两新”工作重要论述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进一步落实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关于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做大做强文化旅游业的决定部署,加快推进大国工匠和高技能人才培养,突出文化引领带动作用,助力文化强省建设。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5年四川省省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函〔2025〕513号)要求,经商人社、教育、工会、团委、妇联等有关部门,拟联合开展四川技能大赛—四川省第二届新文艺行业技能竞赛。

本次大赛由四川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总工会、共青团四川省委、四川省妇女联合会主办,四川省文联新文艺组织工作处、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四川轻化工大学承办,自贡市彩灯行业商会,自贡彩灯行业协会协办,四川轻化工大学美术学院组织实施。现将彩灯艺术设计师赛项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内容

(一)赛项名称

赛项名称:“四川技能大赛—四川省第二届新文艺行业技能竞赛”彩灯艺术设计师赛项。

(二)竞赛标准

竞赛由理论笔试和技能实操两部分组成。本次竞赛项目以“彩灯艺术设计师”职业(工种)的相关法律法规及理论、知识和技能要求为考核内容,并适当增加新知识、新技术进行命题。考核内容兼顾典型性和通用性,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全面考查参赛选手的艺术设计能力与美术制作的综合技能水平,特别是现场实际工作中需要熟悉和掌握的操作技能及综合分析判断能力。

(三)竞赛命题

本项目不提前公开实操试题。

竞赛分为初赛与决赛,其中初赛为理论竞赛,包含: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和论述题,决赛为实操竞赛,参赛选手独立完成指定的彩灯艺术设计作品。

1.命题产生方式

1)四川省文联将组织技术专家或委托第三方依据以“彩灯艺术设计师”职业(工种)的相关法律法规及理论、知识和技能要求为考核内容,并适当增加新知识、新技术确定命题,竞赛组委会将与竞赛命题人员签订保密协议。

2)命题兼顾传统技艺传承与当代表达创新,突出四川地域文化特色,确保考核内容既符合职业标准要求,又能体现彩灯艺术发展的时代性。

3)试题内容覆盖彩灯艺术设计师岗位的核心技能模块,包括相关理论与技法、创意设计与工艺说明。

2.命题流程

1)命题小组组成:由彩灯行业专家、非遗传承人、高校教师和企业一线技术人员组成,组成人员须签署《命题保密责任书》。

2)命题与复审:命题专家独立拟定初稿,复审专家对难度、范围、工时和评分标准进行审查,提出修改意见。

3)终审与定稿:技术工作委员会组织终审会,确认命题科学性、可操作性与公平性,形成A/B两套正式试题。

4)备案与存档:所有试题及评分细则按照《四川省职业技能竞赛试题备案要求》,在赛前15个工作日完成命题方案备案,并于赛前7个工作日完成试题密封送审和归档。

3.最终竞赛题目产生方式

1)在竞赛正式开始前3天,由裁判长从备案的A/B两套试题中随机抽取其中一套作为最终实操赛题。

2)抽取过程由监督仲裁委员会全程监督并记录,确保公正性。

3)正式赛题由裁判长现场启封,并进行技术说明会,于初赛前3天通过样题提供技术思路。

(四)考核板块

本赛项采用 初赛+决赛 两个阶段:

本竞赛项采用“初赛(理论考试)+决赛(现场制作)”两阶段。

1. 初赛(理论考试30%)
  考试形式:现场纸质试卷闭卷,时长120分钟。
  题型均由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和论述题组成,其中:

单选题题型 60 道,每道题 0.5 分; 多选题题型 20 道,每道题 1 分;判断题 40 道,每道题 0.5 份; 论述题 3 道,每道题 10 分。

考核范围:

1)彩灯艺术的概念,历史沿革、地域文化特色

2)彩灯艺术设计审美原理、适用场景及操作步骤

3)彩灯艺术的分类及发展现状

4)彩灯的艺术特色及工艺流程

5)彩灯艺术的设计技巧(设计软件知识)

2. 决赛(现场制作70%)

考试形式:现场操作,根据提供的指定素材及主题,现场制作3.5小时。

考核任务:

1)使用统一提供的素材与指定设计主题,根据主题特点综合运用设计方法独立完成彩灯艺术作品;

2)保证作品构图合理,主题明确,具有一定的创意设计审美等;

3)保证设计方案效果完整,作品质量优良;

4)严格遵守安全与环保规范,保持工位整洁。

理论与实操成绩评分标准按下表比例计入总成绩,综合排名确定获奖名次。

(五)评判标准

1.分数权重:

本赛项总分为100分,按初赛与决赛两个阶段分别计分,最终成绩由理论考试和实操比赛加权计算:

初赛(理论考试)30分:纸质试卷/闭卷,人工评分。

决赛(实操)70分:创新性,整体性及合理性等评分点。

2.评判方法:

1)组织形式

裁判长1名,负责统筹评判工作;

初赛理论考试裁判组、决赛制作不少于3名裁判员;

监督仲裁组2人全程监督评分过程。

2)评分规则

初赛采用纸质试卷/闭卷形式,由自动评分结合初赛裁判员打分并复核;

决赛各评判点由各裁判员独立评分后计算平均分;

评分差异如超过10分或20%,由裁判长组织复核并记录原因;

对作品完成度进行结果性评分。

3)过程与结果结合

实操成绩以结果评价进行考核(100%)。

3.成绩并列:

当出现选手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以下规则排序:

1)决赛成绩高者列前;

2)若仍无法区分,则由裁判长召集评审组进行复核并形成书面裁定。

二、参赛选手

(一)参赛对象

1.四川省内新文艺组织和新文艺群体在职人员、独立艺术工作者、自由美术、设计工作者;

2.四川省内各类相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工作室及非遗传承基地从事彩灯艺术设计、制作、教学、研究、展陈等工作的非编在职人员

3.四川省内相关各类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艺术院校彩灯、美术、设计、工艺美术相关专业非编在职教师及全日制在籍学生。

4.四川省内从事彩灯设计、制作相关工作的企业在职人员。

(参赛人员应具有一定的彩灯艺术专业背景和工作经历,能够独立完成彩灯艺术作品的设计与制作。)

(二)基本条件

1.凡16周岁以上法定退休年龄以内的中国公民,报名时应在四川地区学习或工作至少满一年;

2.遵守竞赛纪律和赛场管理规定,服从组委会统一安排。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团队协作意识,保证提交作品为本人独立完成。

(三)参赛人数与分配

1.各市(州)人社部门、行业协会、院校及企业可根据分配指标推荐选手,每组初赛参赛人数不少于50人,决赛人数不低于30人。

2.若报名人数超过组委会核定的最大参赛容量,将由技术工作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资格审查与遴选,择优录取。

3.本赛项同一单位选派选手原则上不得超过2人。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和“四川技能大师”“四川省技术能手”的人员,不得以选手身份参加本职业(工种)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以上年龄、工作时间计算均截至2025年10月30日。

三、竞赛实施

(一)竞赛时间及地点

1.初赛时间(2小时)

时间:2025年11月29日  上午09:30-11:30

2.初赛地点

本次初赛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纸质试卷线下考试进行。考生须自备符合要求的考试黑色签字笔,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前往现场考试。考试过程中严格遵守竞赛纪律。

线下考试地点:四川省自贡市大安区永田路100号(四川轻化工大学李白河校区)

3.决赛时间(操作3.5小时)

现场制作环节:
      2025年11月30日  上午08:30-12:00
      4.决赛地点
      四川省自贡市大安区永田路100号(四川轻化工大学李白河校区)

5.决赛评审

评分 2025年11月30日  

公示 2025年11月30日  

审议 2025年11月30日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日起至2025年11月23日止。

2.报名方式

1)学校和企事业单位报名,由单位统一报名。个人参赛人员报名,需提交报名表和相关行业5年工作经验或相关专业学历证明并交所在地市州文联推荐盖章。

2)报名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需发送至组委会指定邮箱,并将纸质材料原件附WORD文档打包邮寄至承办单位。

电子版报名材料注意事项:文件名称格式为证件号码加姓名进行命名(注意,其中的“_”为下划线符号,不是减号)。命名示例:510XXXX10291_王XX.jpg,身份证中带有X的X需要大写,所有需要批量导入的照片需要打包成zip格式的压缩包(请保持压缩包文件大小在30M以内)。证件照片时请保证照片大小在50kb之内,其余类型附件时请保持文件大小在100kb ~ 300kb之间,并保证文件清晰。

3.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丹旭、徐铭谣、李珊
电话:(0813-5505127)

地址:四川省自贡市大安区永田路100号(四川轻化工大学李白河校区)美术学院收

邮箱:yjs_sfa_suse@163.com

报名表等文件见附件,答疑QQ群号:1034017326:由组委会官方统一发布。

 

(三)技术说明会时间

技术说明会由技术专家围绕本竞赛的规则、考核要素、出题规范、评判方法、需要准备的材料、比赛执裁注意事项等内容,向报名参赛的队伍及人员做出技术说明。时间安排在初赛前完成。

(四)报名程序与审核

1.报名程序

各参赛队选拔出来的参赛代表队直接向竞赛执行委员会办公室报名。具体提交材料如下:

1)填写《“四川技能大赛—四川省第二届新文艺行业技能竞赛(彩灯艺术设计师)”选手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

2)身份证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与原件相符印章以及单位经办人签章:

3)近期大一寸白底彩色免冠电子照及纸质相片4张(规格:大一寸、白底彩色,其中1张贴于报名表上);

4)各参赛单位可推荐一名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经验的裁判员(具有裁判员培训上岗证或副高级以上职称),并填写《2025 年四川省省级工艺美术品设计师职业技能竞赛”裁判员推荐表》,加盖单位公章,由组委会择优录取;

5)以上复印件、相片及报名表(纸版及电子版)一同发送到组委会指定邮箱,报道当日上交原件。

2.参赛选手资格审核

由执行委员会对选手参赛资格进行审查。

1)选手参赛资格审核由执行委员会负责。

2)参赛选手不能是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四川省技术能手”、“四川工匠”申报资格的人员。

3)参赛选手资格审核通过后其参赛资格才正式生效。

3.制发参赛证

经执行委员会审查符合参赛要求的,归纳、整理后转发给承办单位,由承办单位根据相关资料、选手信息制作参赛证,并在报到时发给参赛选手。参赛选手必须佩带由大赛经执行委员会制发的参赛证件,方可具有进入比赛场地的资格。

(五)比赛安排

1.场次安排

根据参赛选手报名人数决定实际配置设备数量和实操竞赛场。

2.时间限制

赛事分初赛(理论竞赛)和决赛(实操竞赛)两个环节,初赛竞赛时间为2小时;决赛现场设计竞赛时间为3.5小时。

3.竞赛日程

竞赛日程分为

1)初赛:2025年11月29日 上午9:30-11:30

本次初赛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纸质试卷线下考试进行。考生须自备符合要求的考试黑色签字笔,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前往现场考试。考试过程中严格遵守竞赛纪律。

2)决赛:

现场制作:2025年11月30日  上午08:30-12:00

3)评分、公示和审议

现场制作考试后立即评分,并公示评分结果,参赛队可在30分钟内提起申诉。

4)作品展评、闭幕式暨颁奖典礼

(六)竞赛规则

1)参赛选手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并携(佩)戴大赛执委会制发的参赛证参加比赛。

2)参赛选手应严格遵守赛场纪律,不得将相关技术资料和工具书带入赛场。所有的通讯工具和摄像工具不得带入比赛现场。

3)参赛选手在比赛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赛场,如有特殊情况,需经监考人员同意后作特殊处理。

4)参赛选手在比赛过程中,如遇问题需举手向监考人员提问,参赛队之间互相询问按作弊处理。

5)当听到大赛结束命令时,参赛选手应立即停止操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比赛时间。离开比赛场地时不得将试题、组委会提供的材料工具等有关的物品带离现场。

6)现场提供彩灯艺术设计电脑及软件,选手所须手绘工具自备。

7)参赛队在竞赛前10分钟检录进入竞赛工位,核对现场提供的竞赛材料等。

8)各任务操作时间根据任务书要求执行;选手休息或入厕时间均计算在竞赛时间内,竞赛过程中严禁接受任何形式场外指导。

9)每个任务竞赛及评分期间,对全部选手实行封闭式管理。选手休息室统一提供饮水,专用厕所。不得携带手机等移动通信或上网设备、复习资料等。

10)竞赛过程中,参赛选手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劳动保护要求,接受工作人员、监考人员、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的监督和警示,确保设备及人身安全。

11)参赛选手若提前结束竞赛,应向监考人员举手示意,竟赛终止时间由现场监考人员记录,结束竞赛后应立即离开操作工位,不得再进行任何操作。

12)因自身原因导致选手中断竞赛,经确认后由竞赛裁判会组长视具体情况做出裁决。

四、竞赛奖励

(一)竞赛组委会按竞赛成绩为选手颁发获奖证书或参赛证书。决赛实际参赛人数满30人及以上、100人以下的项目,分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决赛实际参赛人数达到100人及以上的,可按照比例设置奖项,原则上一、二、三等奖数量分别不超过决赛实际参赛人数的3%、6%、9%。同一等次奖项的获奖选手排名不并列。对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以外,但排名在决赛实际参赛人数前50%(含)的选手颁发优胜奖。一、二、三等奖及优胜奖获奖总人数不得超过决赛实际参赛选手数量的50%。确认下调参赛规模的,奖项设置应酌情下调。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不在竞赛项目设置外颁授任何其他名义的奖项。

(二)获得大赛各赛项决赛第1名且符合条件的选手,按程序优先推荐评选“四川省三八红旗手标兵”“四川省三八红旗手”等,根据实际情况可在当年或次年推荐。国家或我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对依据国家职业标准举办的技能类职业(工种)赛项,竞赛成绩合格者,由四川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向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提出申请,按规定核发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选手已具有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不再重复颁发。

(四)竞赛组委会为参与工作的专家、裁判颁发聘书。

(五)对获得大赛各赛项决赛一、二、三等奖的选手,按照名次从高到低分别给予一等奖3000元;二等奖2000元;三等奖1000元的奖励。对获得优胜奖及以上的专家教练、培养单位分别给予1000元的奖励。鼓励各部门、市(州)和获奖获誉人才所在单位按规定给予奖励。

(六)组委会对比赛过程中,对表现优秀的裁判、技术服务人员、监考人员、工作人员按规定予以表扬。

五、其他工作要求

本次竞赛将以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竞赛的程序、规则和要求进行竞赛全过程。

其中:裁判员须知、选手须知、成线争议评判、监督仲裁委解决、赛场规模要求、场地布局图、基础设施清单等要求详见《四川省第二届新文艺行业技能竞赛彩灯艺术设计师项目技术工作文件》。

特此通知。

关于印发四川技能大赛—四川省第二届 新文艺行业技能竞赛(彩灯艺术设计师) 技术工作文件的通知

四川省第二届新文艺行业技能竞赛报名表.docx

2025四川技能大赛彩灯艺术设计师技术文件.pdf

 

 四川技能大赛

“四川第二届新文艺行业技能竞赛”彩灯艺术设计师赛项竞赛执行委员会

2025年 11月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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