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四川省重大文艺项目扶持和精品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
川办发〔2021〕24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四川省重大文艺项目扶持和精品奖励办法(试行)》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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